回答1.已經和解了就不可以提告.除非你女朋友未滿20歲.沒有家長簽名.這份和解書就無效.再看和解書有否寫上雙方拋棄刑事.民事追訴權.若有寫上就不可以提告.和解書有否寫上包括強制險再內.若沒有寫上.你們還可以申請對方強制險理賠.
回答2.員警態度不好.可以申訴員警的.
回答3.雙方都有肇責.車禍有分肇事主因及次因.誰是主因及次因.要依據筆錄.現場圖.跡証.動向.通向.標誌.標線.號誌等等為依據.
回答4.和解不一定要現場.要等到傷勢穩定後再和解.當然要驗傷完或者考慮幾天再和解.車禍能和解就和解.以和為貴.
回答2.員警態度不好.可以申訴員警的.
回答3.雙方都有肇責.車禍有分肇事主因及次因.誰是主因及次因.要依據筆錄.現場圖.跡証.動向.通向.標誌.標線.號誌等等為依據.
回答4.和解不一定要現場.要等到傷勢穩定後再和解.當然要驗傷完或者考慮幾天再和解.車禍能和解就和解.以和為貴.
強制險部份.
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.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
1.健保醫療費.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.收據為準。
2.急救費用:指救助搜索費、救護車費。
3.交通費: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.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。
4.看護費用:以傷勢狀況而定,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。每日以1200元為限.但不得超過30日
5.其他費用:如醫療器材(兩萬為限)、義肢器材(五萬為限)、住院膳食費(每日以180元為限)。
第3人責任險.
1.工作損失.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. 薪資證明:年度扣繳憑單.薪資轉帳證明.勞保投保薪資.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.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047作為參考 刑法284條
2.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.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
3.財產損失.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.
如修車費.或車輛年份的殘值.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
4.精神慰撫金.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.並無具體基準.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.地位.資力.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.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.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.
5.其他損失.強制險以外.所支出的費用.
因過失傷害人者.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.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.
從事業務之人.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.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.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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