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老師回覆您~
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~若有疑惑時,歡迎再來研討解決之道。
事情是這樣的~小弟11/1騎機車被後方汽車追撞,
依你所述,對方因未保持安全距離應為肇事主因。
機車壞了,手錶、衣服褲子鞋子都磨破了、人也受傷(手臂擦傷、胸口肋骨挫傷、部分地方瘀血...等),
目前我方醫療費用可先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。
[醫療上限20萬•可分次申請]
一、健保醫療費: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。
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,請至櫃檯多要幾份[副本]。
如:勞保、團保、意外、醫療險等
二、急救費用:指救助搜索費、救護車費。
三、合理交通費:指轉診費、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。
(大都以計程車收據為準,至私人診所或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)上限二萬。
四、看護費用: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。並經[醫師證明]確有必要者為限。
五、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器材(含輔助器材費用)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:上限二萬。
對方至今無主動打電話表示關心,期間我聯絡過對方一次,對方只表示會交由保險公司來談,今天已經11/7號了,想請教...
1.關於保險公司在洽談理賠問題都會等警察初判表出來才會談嗎?
是的。
2.由於我上班要用到機車,對方保險公司還沒來看過之前我能先修車嗎?
可以,但修車之前告知對方,並且將機車四個面用相機拍下來,避免後續有爭議。
3.因為是第一次發生車禍,我又是受傷的人,對方也只表示交由保險公司處理,請問我現在能做的就是等一個月後事故初判表結果,再採取看是要調解或是法律訴訟囉?
是的,我方可等肇事責任釐清後,主動安排調解,雙方上調解委員會談,由委員從中協助雙方較能達成和解。
我方除了強制險的理賠外,還可向對方求償項目如下:
1、 工作損失:[要有薪資證明]
•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,需休養或復健期間。
• 薪資證明有三:年度扣繳憑單•薪資轉帳證明•勞保投保薪資•擇一。若無,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9047元/月。
2、 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: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。
3、 財產損失:修車費,或車輛年份的殘值,手錶眼鏡手機首飾..等等均屬之。
4、 精神慰撫金: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,並無具體基準,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、地位、資力、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、精神上痛苦程度,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額。 (這部分需自行評估,或寫信給我幫你分析,再者自行提出後,交由法官給予合理的判決)
5、其他損失:強制險以外,所支出的費用均屬之。
祝你早日康復,後續若遇到相關車禍理賠或訴訟問題,都可問我,加油~
林老師的小提醒:車險的重要性(尤其是社會新鮮人)
近期多起事故,皆因無車險,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。
行駛汽、機車,在職場上奔走,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,除了[強制險]之外,都要加保[任意第三人責任險-傷害險、財損險],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,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,而走向訴訟,傷神費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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